二十件產品檢出兩件 比例達一成

〔自由時報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鮑魚類產品,檢驗四十八項動物用藥殘留,二十件產品有兩件被檢出禁藥「硝基呋喃代謝物」,不符規定,將開罰來源商六萬元至五千萬元罰款。

衛生局說明,不合格九孔鮑分別來自桃園縣驊冠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及台北市鮑大人水產批發,已移請當地衛生局追辦,查證屬實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裁罰六萬元至五千萬元。

驊冠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員工澄清,該公司為中盤商,老闆已將相關資料交給衛生局,追查上游廠商,其他細節她不清楚。

鮑大人水產批發採購人員表示,該批九孔鮑魚從中國進口,海關檢驗通過,經二手轉售至淡水海中天餐廳,中間發生什麼事她不知道,但自行送驗結果合格,因衛生局並非親自到店裡抽檢,難斷定該公司水產有問題。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硝基呋喃是一種抗生素,過去因價格低廉且療效佳,廣泛用於水產養殖飼料添加或治療養殖魚類癤瘡、赤鰭病及潰瘍等水產生物疾病,若食材殘留的硝基呋喃攝入人體,恐有致癌風險。

她提醒,消費者選購水產品時,最好找尋來源明確、並優先考慮具產銷履歷驗證標章或品牌信譽良好廠商,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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